植物油溶剂残留检验步骤(食用油溶剂残留检测方法)

发布日期:2024-08-23 浏览次数:37

食用植物油需要检验的项目有哪些?

食用植物油出厂检测项目包括以下内容: 色泽:检测油品的颜色,以判断其新鲜度和是否符合标准。 气味和滋味:评估油品的感官特性,确保没有异味或不适口的味道。 透明度:检查油品的清澈程度,透明度越高,油品越纯净。

食用油需要检验的项目有很多了,比如说酸值、过氧化值、溶剂残留量、游离棉酚、总砷、铅、黄曲霉毒素B苯并芘、微生物等等。

原料检测:包括粗蛋白、脂肪等成分、农药残留、重金属和真菌毒素,以及细菌和病原性微生物的检测。产品检测:涉及折光指数、皂化值等指标,以及重金属、农药残留、微量元素等环境污染物和营养成分的检验。半成品在线检验:关注酸值、水分等指标。

溶剂残留标准国家标准

法律依据: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标准》之一规定:对于溶剂残留指标,为确保食品安全,综合考虑植物油的实际食用情况、现代加工工艺及有关检测数据,将浸出工艺生产的食用植物油(包括调和油)的溶剂残留量下调为≤20mg/kg,并增加“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”要求,不再对植物原油要求溶剂残留指标。

溶剂残留限量: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的标准是≤50 mg/kg。在选择食用油时,临床建议优先考虑橄榄油。橄榄油是一种木本植物油,由新鲜油橄榄果实直接冷榨而成,未经加热和化学处理,因此保留了大量的天然营养成分。

新的国家标准GB/T10004—2008《包装用塑料复合膜、袋干法复合、挤出复合》已经开始实施,其中关于残留溶剂的标准是“小于5mg/M苯类溶剂不检出”。

浸出油溶剂残留量(mg/kg)的标准为50。色拉油卫生标准(GB 13103-1991)规定了以下内容: 酸价的标准为0.3。 过氧化值(meq/kg)的标准为10。精炼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(GB 15197-1994)规定了以下内容: 酸价的标准为0.5。 过氧化值(meq/kg)的标准为10。

该执行标准是GB1536-2004《菜籽油》、GB1537-2003《棉籽油》。GB1536-2004《菜籽油》:这是对菜籽油的质量标准,包括其色泽、气味、透明度、酸值、过氧化值、溶剂残留量等指标的规定。

该标准还规定了过氧化值(meq/kg)的标准:花生油、葵花籽油、米糠油或亚麻籽油的过氧化值应小于等于20;而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芝麻油、玉米胚芽油、棉籽油、茶油以及橄榄油的过氧化值应小于等于12。

我国食用油的质量标准

1、过氧化值(meq/kg):花生油、葵花油、米糠油的过氧化值小于或等于20;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胡麻油、玉米胚芽油、棉籽油、茶油、麻油的过氧化值小于或等于12。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(mg/kg):应小于或等于50。

2、质量标准 食用油的质量标准主要关注其理化指标,如色泽、透明度、气味、滋味等。优质食用油应具有清淡的气味和口感,无异味、无沉淀物。此外,还包括对游离脂肪酸、过氧化值等理化指标的限定,以确保食用油的稳定性和新鲜度。安全标准 食用油的安全标准主要关注其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。

3、酸价——花生油、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葵花油、胡麻油、茶油、麻油、玉米胚芽油、米糠油应≤4;棉籽油应≤12。 过氧化值(meq/kg)——花生油、葵花油、米糠油应≤20;菜籽油、大豆油、胡麻油、玉米胚芽油、棉籽油、茶油、麻油应≤12。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(mg/kg)应≤50。

4、食用油分为很多种类,每个种类的执行标准是不一样的,其中根据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》纯花生油的标准是GB1534,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油的术语和定义、分类、质量要求、检验方法及规则、标签、包装、贮存运输和销售等要求。

5、食用油的溶剂残留量也是一个重要指标,要求浸出油溶剂残留量应不超过50。 食用油,也称为食油,是指在烹饪过程中使用的动物或植物油脂,通常在常温下为液态。 食用植物油根据其质量高低,被分为四个等级: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和四级。 食用植物油有“四怕”:怕直射光、空气、高温和水。

6、质量标准:食用油的质量标准涉及外观和感官特性,如色泽、透明度、气味和滋味。优质食用油应特征清新、无异味,且无可见沉淀物。此外,质量标准还包括关键的理化指标,例如游离脂肪酸和过氧化值,这些指标反映了食用油的新鲜度和稳定性。